00后女孩醉驾致三人死亡, 家属举牌高呼 必须死刑, 肇事者态度冷漠
法院门口那儿,代女士双手死死攥着一块牌子,上面拼着三位受害者的照片,她的哭喊声直接穿透了雨幕:“死刑,必须得是死刑!我等这一天,足足等了一整年啊!”
2025年9月23号那天,河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,雨水跟泪水混在一块儿,根天职不清楚。代女士和另一位受害者小婷的妈妈,俩人紧紧抱在一起,都快站不住了。
一年前的那个晚上,代女士一下子失去了20岁的小儿子、准儿媳,还有年仅3岁的小孙女,三个亲人说没就没了。
这场庭审之所以能引来这么多人关注,不只是因为醉驾致死的后果太严重,更因为肇事方和受害方两边的态度,简直是天差地别。
一边是受害者家属哭得撕心裂肺,就盼着能严惩凶手;另一边呢,肇事方家属打出事那天起就没露过面,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,甚至还传过话来:“想拿二三十万就了事?没门儿!我们也没多大错,更没多大罪!”
要说起这案子的源头,得回到2024年9月22号晚上——那时候离中秋节还有五天呢。河南信阳的农村里,大伙儿正忙着收玉米、收花生,到处都是忙活的身影,谁都没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。
20岁的小盛,带着女朋友小婷,还有不到3岁的侄女小冉,骑着电动车去镇上找地方吃饭。路上几个人还叽叽喳喳商量着吃啥呢,一会儿说吃面条,一会儿说吃饺子,谁都没料到,死神正以老快的速度往他们这边赶。
而另一边,00后的姑娘小黄,刚跟她男友小孙在饭店里喝完酒——啤酒掺着白酒喝的那种,走的时候人都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。可小黄偏要开车,小孙站在旁边看着,也没拦着一下。
那条省道原来限速才40公里每小时,可小黄开的车,速度居然飙到了174公里每小时,这数儿听着都让人头皮发麻。
撞上去的那一刻,小盛他们骑的电动车直接被撞飞出去,车上的零件撒了一地,三个人当场就没了气儿。可小黄根本没踩刹车,还接着往前开,一直撞到一间民房的墙上才停下来。
后来一检测,她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居然有203毫克每100毫升,要知道醉驾的尺度才80毫克每100毫升,这都超了两倍多了,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。
小盛爸妈是在湖南的工地上打工的,这消息传到他们耳朵里的时候,俩人还正盘算着给儿子攒钱买婚房呢,想着年底就把婚事定下来,谁知道一下子就成了泡影。
小婷的爸妈在云南老家,就几天前还跟女儿通过电话,女儿说中秋回不去了,还特意叮嘱她爸“开车的时候多注意安全”,可现在,连女儿最后一面都没见着。
小冉的爸妈呢,就这么失去了马上要过生日的女儿,之前还答应给孩子买生日蛋糕,现在蛋糕没买成,孩子却没了。就这么一下,三个好好的家庭全崩了,再也回不到以前的样子。
更让人没法接受的,是肇事方出事后的态度。在之后的一整年里,小黄和小孙的家人连面都没露过,更别说主动找受害者家属说一句道歉的话了。
一直到今年春节,小孙的家属才派了个人过来传话,一开口就是“想拿二三十万就了事?没门儿!我们也没多大错,更没多大罪”。这话听在受害者家属耳朵里,就跟刀子似的往心里扎,原来就疼的心里,更是雪上加霜。
小盛的妈妈代女士,现在只能靠营养液维持身体,饭也吃不下几口,每天抱着儿子、儿媳还有小孙女的照片哭,眼睛都快哭瞎了,有时候连眼前的东西都看不清楚。
小婷的妈妈就更瓦解了,她女儿生前多懂事啊,一点都不嫌弃小盛工地的环境,跟小盛感情也特别好,就连彩礼都没多要,就盼着跟小盛好好过日子,可现在呢,连场像样的婚礼都没等到就没了,这让她怎么能接受。
从法律这儿来说,黄某被指控的罪名是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而车主孙某呢,被指控的是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。这俩罪名到底有啥区别呢?
简单讲,前一个罪名意思就是,检察机关觉得黄某的行为,从主观上就对公共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,性质要严重得多;后一个呢,就是说孙某作为车主,没尽到阻止醉驾的人开车的责任,属于有过失,也得担责。
这事儿打个比方说,就像你把一把上了膛的枪,交给一个情绪不稳定的人手里,虽说你没直接扣扳机开枪,但你的这个行为,已经造成了特别大的安全隐患。
孙某明明看到黄某“走的时候人都摇摇晃晃的”,喝得都站不稳了,可他不光没拦着黄某开车,反倒还把车钥匙给了她,这不就是间接把危险递出去了嘛。
庭审当天,黄某在现场体现认罪认罚,全程也没怎么说话,看着倒是挺平静的。可车主孙某呢,按受害者家属的说法,那态度叫一个嚣张,“一点认错的意思都没有,嘴里一直说自己没罪,好像这事儿跟他没关系似的”。
他这态度,跟受害者家属哭得肝肠寸断的样子比起来,反差也太大了,让人看着就生气。
像这种醉驾肇事的案子,在咱们国家的司法实践里,其实已经有不少先例了。
就拿2023年浙江杭州的一起醉驾事儿来说吧,最后导致一个人没了,那个司机也就被判了一年四个月,赔了30多万就算完事儿了,惩罚力度看着不算大。还有更严重的张明宝那案子,当时造成了5死4伤的悲剧,影响特别坏,最终判的是无期徒刑,算是比力重的判决了。
这些判决背后,其实有个共同的法律逻辑:法官一般都会考虑,司机主观上到底是不是故意要伤人。在大多数醉驾肇事的案子里,司机虽说喝了酒开车不对,但主观上并没想着要出事故,就是存着侥幸心理,所以大家觉得他们的主观恶性相对要低一些,判罚也就没那么重。
可黄某这个案子,可能就不一样了。她不光是醉驾,还严重超速——要知道那条省道限速才40公里每小时,她却开到了174公里每小时,都快赶上高速上的车速了。她这种完全不把基本安全规范当回事儿的行为,很可能会让法官更倾向于认为,她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,主观上就没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。
法律专家说,这也是为啥检察院要以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起诉她,而不是按一般的“交通肇事罪”来办的原因。要知道,这个罪名的最高刑罚是可以判死刑的,这也就能解释,为啥受害者家属非要强烈要求判黄某死刑了,究竟三条人命就这么没了,换谁都没法轻易释怀。
从社会这边来看,这起案子也再次让大家讨论起醉驾入刑还有惩罚力度的事儿。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最近发布的警示案例来看,就算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没到150毫克每100毫升,没达到特别严重的尺度,可要是有高速驾驶这类危险行为,还是会面临从重处罚的。
就像有个叫黄某某的,在高速上醉驾,酒精含量是112.53毫克每100毫升,不算特别高,可因为造成了事故而且负全责,最后还是被判了拘役一个月十五天,没轻饶他。
跟这个黄某某比起来,黄某的酒精含量都高达203毫克每100毫升了,还超速好几倍,最后造成了三个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情节明显要更恶劣得多。
这种案子的处理结果,往往会对社会上的公众起到警示作用,让大家不敢轻易醉驾,同时还会影响到以后类似案子的判决方向,算是个重要的参考。
现在呢,庭审已经结束了,可判决结果还没公布出来,大家都在等着最后的结果。不管最后判成啥样,那三个没了的生命都回不来了,小盛、小婷还有小冉再也没法回到家人身边,三个家庭受到的创伤,也很难真正愈合,那种疼会一直记在心里。
代女士和小婷的妈妈相拥着哭,还互相跟对方说“对不起”——代女士觉得没照顾好儿子,小婷妈妈觉得没看好女儿,那个画面,成了这起悲剧里最让人心里发酸的注脚。
这起案子也留下了一个值得大伙儿讨论的问题:当一起交通事故里,肇事方体现得这么冷漠,连句道歉都没有,可受害方就想让对方受到严惩,连赔偿都不怎么要的时候,咱们的司法系统该怎么平衡法理和人情,既不违背法律规定,又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安慰,又该怎么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呢?
需要我把文中涉及法律条款的部分再通俗化一些,让没接触过法律的人也能一眼看明白吗?
内容来源于51吃瓜网友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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